土地确权实际上是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一个正式确认,确权颁证之后,农民土地权益将会得到合法保障,但是确权了也不要高兴太早,这四类土地即使确权了也会被集体收回!
1、长期撂荒无人耕种的承包地
这一点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土地撂荒两年以上,村集体可以将土地收回。如果农户有耕地自己不去耕种,也不去流转,长期闲置荒芜就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村集体收回由其他有耕种能力的群众耕种,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合情合理的。
2、违规买卖的承包地
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我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形式的流转,但土地买卖一直是严厉禁止的,也不能将土地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否则的话,集体可以将土地收回。
3、自愿有偿退出的承包地
当前,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农民进城安家落户,不以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红权利为条件,也就是说农民如果全家进城落户,是否退出承包地是自愿的,还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自愿退出的土地,当然要由村集体收回。
4、一个户口簿上人口全部去世农户的承包地
我们知道,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权长期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指的是对一个家庭内部,如果有家庭成员去世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耕种本户的土地,但如果一个家庭的成员全部去世,比如“五保户”以及分了户的老人,这样的土地按规定是要由集体收回的。
这三类土地将被无偿收回?
1、使用权尚存争议的农地将被禁用
也许你长年居住城市,错过了土地确权政策,也许你和村里的某某对农地归谁拥有尚存角议,总之,由于种种原因,你在本次确权中,没有安时递交土地确权的证明。这类农地使用权将被无偿回收。
这里提一下, 我国个人是没有农地所有权的,个人有的是城市土地使用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土地争来争去,最后都是国家或者集体的。地是小事,乡民和睦是大事。
2、未按要求使用的农地将被收回
拿到土地确权证书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觉得耕地使用率无法收益最大化,于是,私自改变耕地的用途,在耕地上建造房屋等其他非农用建筑的,在法律上属于违规用地。一经发现,将由执法人员依法回收。
3、自主开垦的荒地属无主地
个别农民得知土地确权好处后,贪念乍起。自作聪明的自主开垦荒地,以达到确权时多分农地的目的。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农地是无法完成确权的。但是,农民朋友的努力也不会白费,国家已出台了相应的补偿方案,勤劳的农民朋友将享有一定数额的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