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山西省2018年城郊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表示为加快我省城郊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今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补助支持全省城郊农业示范县(市、区)建设。
一、哪些地方适合发展城郊农业?
太原—晋中省域中心城市现代都市农业圈(太原、晋中和吕梁)建设2个示范县(市、区),晋北(大同和朔州)、晋东(忻州和阳泉)、晋东南(长治和晋城)、晋南(临汾和运城)四个片区各建设1个示范县(市、区)。
二、哪些产业适合发展?
1、农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可用于扶持建设花卉种植观赏展销示范基地、城郊设施蔬菜名优特色地方露地蔬菜种植示范基地或城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区)等。
2、农业产业融合:补助资金可用于扶持建设特色村镇、田园综合体、高端休闲观光采摘园、农业旅游重点景区或高端民宿聚集区等。
3、农业科技创新:补助资金可用于发展互联网+农业、精品农业、会展农业等,扶持区域城郊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科技示范企业或科技示范园等。
4、农业标准制定:补助资金可用于扶持城郊农业生产标准或生产规范修订认定。
5、农业品牌打造:补助资金可用于集中扶持打造城郊区域的优势农产品品牌。
三、发展城郊农业有哪些补贴?
1、地方获补助资金3600万元
太原南部补助3600万元,完成2个示范县(市、区)建设任务;其余大同市、长治市、忻州市、临汾市分别补助1600万元,完成1个示范县(市、区)建设任务。
2、合作社、企业最高补500万元
在项目建设及项目实施主体方面,其主体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单体补助标准为100-500万元。
四、怎么补助?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项目,经县农业、财政等部门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要求验收合格后,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依据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县级财政部门兑现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