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下,要想合法使用土地是需要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那么如何确认个人或企业单位享有土地使用权?
一、如何确认个人或企业单位享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
二、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终止?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要想认定某个人或者某个企业单位享有对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对方有没有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而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以及保障土地持有人的土地权益,国家现在也正在对农村土地以及国有农垦用地进行确权,同时对土地在内的所有不动产进行登记,大家要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及时确权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