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镇,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就算盖了房屋,也只能继承土地上面的房屋。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还是傻傻分不清,导致发生一系列纠纷,那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可以继承吗?下面来看看土地使用权介绍和继承流程。
一、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与土地所有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主要分为两种:
1、划拨土地使用权: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地划拨给本集体村民使用,且划拨后,不得私自转让,出租等。
2、出让土地使用权: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将土地进行出租、抵押、转让等,但必须遵守出让合同约定,不得随意修改土地用途,但可以依法再转让、抵押、出租等。
通过以上介绍,想必大家对土地使用权也了解的差不多了。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1、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哪些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涉税证明和其他规定的材料。
以上需要准备的材料只作为参考,详细的可以在办理之前致电或者前往办理处咨询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
2、土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1)申请人到办理窗口提交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的工作人员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话需要出具《缺件通知书》。
(2)若是材料齐全就会出具《受理承诺单》,再上报国土局进行审批。
一般承诺时限为受理后的15~20个工作日。若是要缴纳出让金的要根据当年当地标准进行缴纳,证书的工本费和其他费用以当地财政局公布的费用标准为准。
以上就是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相关问题了,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