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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夫妻共有吗?

2018年11月12日 14:55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土地使用就必然牵扯到土地使用证,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在很多夫妻在土地使用证上没搞清楚,有很多疑问。那么,土地使用证是什么?土地使用证夫妻共有吗?一起来了解一下法律小知识吧!

一、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使用证在我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土地使用证夫妻共有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的合法证明,对土地进行合法开发时,肯定会有土地使用证的,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是产权不完整的房产。

《城市房屋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土地使用权的共有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的,但是对于具体的处理细节,则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程度的留意,否则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是共有的权益需要自己进行合理的处置,这样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

具体原文可参考律师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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