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2015土地征收新政策出炉。据悉,安徽省政府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新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根据新标准,安徽省农用地征收平均每亩补偿39108元,比2012年实施的平均标准33760元提高了15.84%,其中合肥市每亩补偿最高达13.78万元。
这几年,随着安徽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征地规模逐年增加,征地补偿标准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差距明显。因此,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解决征地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不仅有着现实需要,对于推进安徽省征地制度改革、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2015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安徽2015土地征收新标准综合考虑了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并将补偿类型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两类,均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确定年产值后再分地类乘以不同倍数,形成征地补偿标准的最终金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不分地类直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金额。目前,安徽省合肥、淮南(不含潘集区)、淮北、马鞍山(不含博望区)市辖区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其他市、县(区)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
安徽省政府明确,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政府已制订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订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