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全面启动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年内长春市将完成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改造,取缔“散乱污”企业,强化移动源管控,划定秸秆禁烧区,禁烧区实行强制性全时段禁烧,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从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长春市全面启动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此次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巩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力争今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
完成锅炉改造淘汰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年内,长春市将完成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改造。市区燃煤供热锅炉实行错峰启炉。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查处使用焦炭、木材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炉灶,责令其改用清洁燃料。
取缔“散乱污”企业强化移动源管控
依法关停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证无照、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散乱污”企业。展开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鼓励淘汰老旧车辆,市区建成区施工场所严禁使用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划定秸秆禁烧区域抑制冬季扬尘污染
划定秸秆禁烧区,禁烧区实行强制性全时段禁烧;进入冬季停工期,建筑施工场所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全面遮挡苫盖。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作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提高作业频次,抑制道路扬尘污染。遏制渣土车辆遗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