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今天发布消息,决定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试点范围包括黑鲁浙渝4省(市)自选的县级行政区和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
根据农业部要求,试点工作由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会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各试点县(市、区)的农业部门具体实施。黑龙江、山东、浙江、重庆等4省(市)将各选一个具备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条件或者具备农户、企业入股合作社联营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此外,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湄潭县等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也作为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试点范围(成都市选择其管辖的一个县级行政区进行试点)。
此番试点内容包括探索多元化的载体(股份组织)、股份组织的运行机制和政府部门的政策创设。可以是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直接入股企业,或者先入股到合作社、合作社再入股企业,也可以是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企业和个人以其他要素入股到合作社,等等,让资本、土地、劳动、技术等各种要素优化配置,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试点,挖掘和培育一批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合作社。
农业部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跟踪。试点方案经农业部批复同意后,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指导各试点县(市、区)抓紧实施,要把握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