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禁渔是依据《渔业法》建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是通过在水生生物的亲体繁殖期和幼体生长期采取限制捕捞活动等措施,达到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禁渔区区域
海河全流域,主要包括:滦河、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海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徒骇河、马颊河等主要河流的干、支流;位于在上述河流之间独立入海的小型河流和人工水道;海河流域主要河流干、支流所属的水库、湖泊、湿地。
二、禁渔期
每年4月1日12时至8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禁渔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禁渔区范围,延长禁渔期时间。
(二)海河流域水库内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可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三)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区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