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得到保障,是每一个生而为人的个体,都希望完成的人生最起码的目标。但是,处于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外界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有些人确实无法保证自己的生活,于是,国家一直以来都在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为的就是解决这些人的生活难题。近期,低保再获提额,每年能有4300元,而这3类农民无资格领取!
第一类:关系低保户
水至清则无鱼,可这不是关系低保户存在的理由。很多农村存在这样奇怪的现象,真正贫穷的人没有名额领取低保,关系户却吃着低保享乐。造成这种情况的关键原因,就是有些村干部以公谋私,不为民着想,帮着自己并不贫穷的亲戚朋友全都领上低保,这种情况存在的,不仅村干部要被安排下岗,这些关系低保户也无权再领取低保金。
第二类:伪造低保户
这里说的伪造低保户指的是,本身并不具备领取低保的资格,甚至在城市里有车有房,但是在村委进行贫困登记的时候,他们用自己伪造的贫困证明,来达到冒领低保的目的。这种情况不仅占用了巨大的社会资源,也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让很多人纷纷效仿,这种人也不可以再领取低保金。
第三类:已过世的老人
农村有这种情况存在,原本确实是可以申请领取低保的老人,在不幸过世后,其子女心术不正,甚至不让自己的父母入土为安,靠着隐瞒父母已经去世的消息,使自己能继续享受并使用父母的低保金,这种行为不仅令人发指,也是不合乎规定的,自今年开始,这种情况的低保户将不再有权享受低保金。
低保金虽然获得了提高,但是如果不好好处理这些通过不正当途径,占用低保名额的人,那么最后的结果是,力没用在刀刃上,最后真正需要得到帮助的人,依然贫穷,所以,以上3类人最好还是自己去村委处进行销户,不再领取低保,如果被发现,等待你的将是罚款和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