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2018年新的湖南养老金调整方案——《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表示从2018年1月1日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
1、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了多少?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18元,即由原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3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省级基础养老金维持原我省自行提标标准每人每月15元。
2、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有何意义?
此次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保障和改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鼓励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情况,在国家和省最低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国家和省规定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各地不得冲抵或替代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通知》还强调,要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参保人员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将政府支持保障与个人自我保障有机结合,共同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