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同新荣区政府印发了2018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设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新荣区2018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同政办发[2018]85号)文件精神,及《大同市2018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18]111号)文件安排部署,现将《大同市新荣区2018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大同市新荣区2018年冬季清洁采暖
“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同政办发[2018]85号)文件精神,及《大同市2018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18]111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四个新荣”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电能替代及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及“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的实施原则,加快散烧煤替代步伐,把“煤改电”工作与大气污染防治及城市、农村电网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好2018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我区预设、并经市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确认的500户改造任务。
三、任务分解
按照《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同政办发[2018]85号)文件精神,及《大同市2018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18]111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2018年我区“煤改电”目标任务分解为:花园屯乡花园屯移民新村369户,堡子湾乡得胜移民新村93户、破鲁乡东旺庄扶贫村38户。
四、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根据《大同市2017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区财政对全区500户“煤改电”工程予以设备购置、安装及运行费用补贴。
(二)补贴标准。设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总费用不足1万元的,市财政、区财政、改造居民按40%、40%和20%部分承担相应费用。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的补贴,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电价补贴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煤改电”用户采暖期用电不执行阶梯电价。
(三)由新荣供电公司对实施“煤改电”区域安排电力增容。在实施电力增容中居民住户电表以上(含电表)的外网改造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并由供电公司申请列入城网、农网改造范围。
(四)按照《大同市2017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补贴申领发放按市、区财政部门补贴程序和办法执行。
五、责任分工
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煤改电”工程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做好以下方面配合工作:
区经信局作为全区“煤改电”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区“煤改电”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煤改电”外电网改造项目核准批复。
区财政局负责“煤改电”政府补贴资金的拨付。
区发改局负责落实电价优惠政策。
区环保分局结合部门职能和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有关指导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推进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在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电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立项和改造工作。
有关乡镇、社区和区经信局负责“煤改电”工程的确村确户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2018年“煤改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单位及供电部门要特事特办。务必保证“煤改电”工程采暖季投入运行。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合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把好质量、进度、安全三个重要关口,有步骤、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做好廉洁自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