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生育率的降低和人均寿命的延长,我国的老龄化也愈严重。在此情况下,国家也是适时的调整全面二孩政策,那生育一孩和二孩的夫妻该如何办理生育登记?第三孩的要办理什么手续?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还有奖励和优惠吗?
一、生育一孩和二孩的夫妻该如何办理生育登记?
1.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含流动人口),可自主安排生育,孕前至生后三个月内均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进行登记。对夫妻确实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登记后当场发证。
2.对于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3.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办理生育登记。
二、对于生育第三孩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对符合第三孩生育政策申请条件的夫妻,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卫生计生部门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信息的,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2.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实行首问责任、委托办证制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实行首问责任。凡属于当地受理范围的,受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推行委托办证制。对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夫妻,申请人无法到场、但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可以查证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可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后办理。对以虚假承诺进行一、二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三、对于生育第三孩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农村以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还有奖励和优惠吗?
在农村如果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的奖励和优惠。如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等。
四、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法生育的如何处理?
在国家施行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规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相关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