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医保局获悉,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那么缴费新规定中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异地就医住院如何结算呢?
一、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40元
《通知》首先落实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医保惠民政策,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40元,其中一半(20元)用于大病保险,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此外,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已启动运行的要实现制度深度融合,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保障功能。
二、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通知对群众异地就医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明确,巩固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异地就医问题,为城乡居民规范转外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减少跑腿垫资。
国家医保局有关专家指出,通知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体现了国家医保局职能整合和相关部门衔接过渡。
三、相关政策:最新!成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出炉”
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参保范围覆盖五类人群。
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
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
具有成都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具有成都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缴费标准
新标准规定了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