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对社会福利越来越好,对特困群体也是更为关注,各个省市县政府也是出台了不少的办法和意见。那我国特困供养人员的申请条件以及供养标准是什么?可以入住乡镇敬老院呢?
一、我国特困供养的申请条件以及供养标准是什么?
享受特困供养的人员,应当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无劳动能力;
3.无生活来源;
4.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5.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及以上(不含听力、语言残疾)的,年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就学的,可视为无劳动能力。
6.个人或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或因罹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导致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刚性支出超过个人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可视为无生活来源。
7.查找不到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可视为无法定义务人;
8.法定义务人及其配偶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无劳动能力的,可视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供养标准:
1.特困人员的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2.不同的省市标准会有不同,例如:
(1)福建洛江区农村低保标准从460元/人·月调整为630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中的基本生活标准从780元/人·月调整为819元/人·月、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940元/人·月调整为983元/人·月;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从460元/人·月调整为600元/人·月,也是从今年7月开始实行。
(2)济南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3)云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557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35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665元/人/月。
在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方面,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的特困人员)70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的特困人员)40元/人/月。
二、我国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入住乡镇敬老院呢?
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和周边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等都可以入住当地乡镇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