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安远县城建成区铁皮棚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里面对整治时间、补助情况作出了详细安排。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
一、整治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第一阶段:8月11日至10月15日,主要是对河西区域内(大胜村、高排村、碛角村、修田村、石湾村和永丰村)搭建的铁皮棚进行集中拆除;第二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主要是对河东区域内搭建的铁皮棚进行集中拆除。整治区域内所涉及部门单位公产房和干部职工(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搭建的铁皮棚,必须在整治工作组规定时间内拆除(河西片于8月31日前、河东片于10月31日前拆除);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的,由专项整治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不予补助。
二、补助政策: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拆除面积享受补助政策。具体标准如下:普通钢架棚65元每平方米、顶盖带泡沫钢架棚90元每平方米、砖围墙330元每立方米、铁皮围挡35元每平方米、板房200元每平方米、简易棚55元每平方米(含建筑垃圾清理费,建筑垃圾未清理的不予补助,超过期限未拆除的不予补助)。
三、铁皮棚拆除后,确因防漏、防晒需要的,可做防水措施或经县城建局、县“两违”整治办批准后,在楼顶搭建坡屋顶(最高点为1.5米以下,以灰色为主色调,材料为烧制琉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