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对农民看病自费的费用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措施,尤其是对于重大疾病的花费扣除保险报销以及社会救助之后自己花费的费用,对于自费超过两万元的步部分,还能够享受政府给于的50%的补贴。农民一定要注意!
尤其是对于农村贫困农民来说,已经有24种重大疾病纳入到了专项救治,同时还有很多重大疾病已经纳入到了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范围,患有这些疾病的农民,不仅仅能够享受到医保报销、政府的医疗救助,自支付的费用还能够获得一定补贴。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大病?
大病救助里所指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上的病种概念,而是根据生病时所花医疗费的多少来区分的。也就是说,如果农民生病住院之后,经过新农合报销之后,个人仍旧负担了比较重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超过当地确定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即可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保险主要解决:
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贵重药品的费用负担问题,不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40%的补偿;
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给予60%的补偿。
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资金对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
自2018年8月1日起,我省将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考虑到医疗年度计算问题,2018年度药品费用支付起付线调整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60%。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大病保险资金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
北京大病二次报销衡策:
1、医保报销比例:职工门诊社区报销比例达90%
目前,城镇职工门诊社区报销比例达90%,住院报销比例达85%以上,门诊报销限额、住院报销限额分别为2万元、30万元;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门诊、住院报销限额分别提高到3000元、20万元;同时,将新增的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均可享受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共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在没有增加企业负担的同时,保障了企业职工的生育待遇。
2、大病再报销:近10万城乡居民受益
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在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后,政策范围内个人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二次报销”。5万元以内的报销60%;超过5万元以上的报销70%,上不封顶。自2013年制度建立以来,惠及城乡居民近95277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约8亿元。
3、门诊特殊病病种:增加到11种
为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本市针对长期在门诊进行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建立了门诊特殊病报销制度,大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费用按照住院标准进行报销,每年可报销30万元。近年来,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2010年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2013年将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2017年将原有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门诊特殊病病种由最初的3种增加到11种,同步调整报销政策,将“赫赛汀”等近20种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贵重靶向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使恶性肿瘤等大病患者每年医药费负担由20余万元降低到1万余元,大幅减轻了大病患者负担。
4、报销药品品种:36种谈判药品入医保
近年来,本市不断扩大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将国家2017年版药品目录新增药品及36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出台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医保药品品种达2986种,群众负担进一步减轻。而且,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用药报销范围,方便百姓就医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