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到城市工作早已是常态。不过,农民朋友往往很淳朴,有时候不懂得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这篇文章,就是为了提醒大家,农村人在城里工作,如果没有和单位形成正规的劳动关系,劳动法也管不了。那么,我们怎么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呢?
①家政服务工作者
有不少农村人到城市做家政服务,多半只是进行口头约定工作时间和薪资待遇。这样的情况下,一旦有薪资纠纷,法院也帮不上忙,只能靠双方私下协商。因为用人的只是“家庭”,不是“用人单位”,法院往往认为双方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②“协约承包”
比如李某与一家企业的后勤部门达成协议,承包三年的保洁与垃圾清运工作,但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对方违约,李某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利益。
③在校生“兼职”
农村大学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经常会在读书期间找兼职。但兼职的时候很多人不是很注意签订正规书面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劳动法也很难保护兼职者的利益。
由此可见,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尽可能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规书面合同,如果说已经忽略这一点,就要尽量保留书面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交换、邮件等等,以便发生劳动纠纷时尽可能地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