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出台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办法,统一规范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标准,2018年8月21日起施行。
据了解,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为,商品住宅用地以独立宗地登记的住宅用地按评估期日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的50%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分摊或共用宗登记的住宅用地按现行基准楼面地价的3%补缴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用地按现行基准楼面地价的3%补缴土地出让金。
对于商服、工矿仓储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它用地,则统一按评估期日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的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其中商服用地补缴比例为50%,工矿仓储及其它用地补缴比例为40%,但各区已有规定高于上述标准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