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做好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经过专家评审组的审定确定了30个县(市、区)为试点县(市、区),并予以公示。快看看有你家乡吗?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农改﹝2018﹞5号),7月18日-19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组对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试点县进行了材料评审和现场陈述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确定上栗县、莲花县、铜鼓县、余干县、高安市、东乡区、南城县、乐平市、安义县、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余江县、黎川县、万载县、遂川县、渝水区、万年县、永修县、鄱阳县、泰和县、彭泽县、龙南县、峡江县、柴桑区、共青城市、乐安县、会昌县、信州区、赣县区、安远县、章贡区30个县(市、区)为2018年江西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试点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7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至省财政厅扶贫处(综改办),电话:0791-87287582。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