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吉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对年内因灾倒房重建对象按照每户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等按照不低于2.5万元的标准给予重点救助,两类对象相比以前年度均提高了5000元以上补助。因灾损房维修按照每户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同时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一是已在异地新建住房、旧房倒塌的;
三是对倒塌的空心房、附属房、临时房;
四是对一般损房以及其他不需要恢复重建的;
五是进入敬老院供养的特困户;
六是县城和工业园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因灾倒房农户。
据初步统计,年内近200户倒房对象将受益,在春节前将搬入新居。
联系人:陈琳之吉安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 :8223665 1397965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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