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四川省内江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内江全面上调村(社区)干部待遇。
当前,正值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全市广大基层干部无私奉献、艰苦奋战在基层一线。为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按照政策,内江对在任村党组织书记固定报酬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430元调整为1870元;在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固定报酬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290元调整为1540元;在任其他实职村干部(副主任、文书)固定报酬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140元调整为1310元。
除了提高村干部固定报酬补助标准外,还为村(社区)干部增加了绩效报酬。实行“固定报酬+绩效报酬”后,内江村(社区)干部平均每人每年可领取4800元绩效报酬。
“这是对基层干部的关爱,大家待遇提高了,干事更有热情,为群众办事服务的劲头也更足了。”得知村(社区)干部待遇提高的消息,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蟠龙社区党支部书记刘跃奇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