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基地确权中,部分农民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这可怎么办?其实遇到这种情况先别慌,是可以申请变更登记的,具体操作如下 。
准备好所需的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的除外);
4、宗地红线图(含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
5、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含房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
6、若不动产地址已经发生变更,需提供地址变更证明文件;
7、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共有证);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8、不动产被限制查封的提交同意换发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书面证明(限制查封文书的有关单位出具);
9、登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资产,需提交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的证明材料。
去哪里办理?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镇(街道)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
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需现场勘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内完成登簿、缮证、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