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芦山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芦山县2018年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其中套种补助标准:茶叶1000元/亩,草本中药材1000元/亩,蔬菜200元/亩/季,每年补助不超过两季。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芦山县2018年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芦山县2018年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芦山县2018年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扶持奖励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雅安市百公里百万亩果药产业带建设目标,按照县委十四届五次次全委会及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力争新发展‘五大特色产业’2万亩以上,其中茶叶5000亩、草本中药材5000亩、高山生态蔬菜10000亩”的工作任务,特制定2018年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一、扶持原则
坚持“整合资源、集中连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以点带线、以线促面,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建设茶叶、中药材、蔬菜连片示范基地。以群众增收、科技推广为重点,强化产业支撑,打破传统产业格局,打造示范亮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为目标,着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二、扶持产业及资金来源
(一)扶持产业:林茶套种、林药套种、珍稀苗木、蔬菜示范基地。
(二)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资金。
三、扶持措施
(一)补助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展并达到一定规模的茶叶、中药材产业,建成的蔬菜示范基地。其中:
1.茶叶:适合我县种植的绿茶品种、老鹰茶,且连片建设50亩以上。
2.中药材:重楼、白芨、毛慈菇、黄连、玄参、云木香、川牛膝、白术、丹参、芍药10个品种。其中重楼、白芨、毛慈菇需单户单个品种连片种植0.5亩以上,黄连、玄参、云木香、川牛膝、白术、丹参、芍药单户单个品种连片种植2亩以上。
3.蔬菜示范基地:由县农业局确定品种、规模、技术指标等。
(二)补助标准
1.林茶套种补助标准:茶叶1000元/亩,珍稀林木补助标准根据林业局发布的第三方评估价计算,每亩按20株进行栽植。
2.林药套种补助标准:草本中药材1000元/亩,珍稀林木补助标准根据林业局发布的第三方评估价计算,每亩按20株进行栽植。
3.蔬菜示范基地补助标准:200元/亩/季,每年补助不超过两季。
(三)补助方式
按照群众自愿、政府补助、先建后补原则实施。基地建设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局向县政府申请拨付,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乡镇财政所,由项目乡镇通过“一卡通”或转帐的形式补助给种植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由县委、县政府分管农业领导牵头,县委农工委、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项目区乡镇(街道)积极配合,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其中:县委农工委牵头制定任务,督查落实;县农业局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方案制定及验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各项目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服务
成立由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土肥、多经、农技、植保、农产品质量监管等股站业务骨干和项目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各项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三)制度保障
县农业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各乡镇(街道)按照下达的种植任务,组织辖区内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植户等进行建设。项目验收分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两个步骤: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组织乡级验收,对种植面积、成活率等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核查结果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乡级(街道)验收报告上报县农业局,申请县级验收。验收报告需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政府公章,参加验收人员签字,详细记载各户种植地块小地名及面积。县农业局汇总后统一安排组织县级验收。
五、其它
(一)已享受灾后重建产业奖励扶持政策或已享受其他扶持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扶持奖励政策。
(二)本办法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奖励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