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构建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关于商业用地的概念,可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中有关商服用地的描述,其含义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及其它商服用地。
综上所述,商业(服)用地是建设用地的一种,具体可参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