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政府批准,近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118元。通知要求,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各市县需于 2018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2009年底启动试点以来,福建已先后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水平实现翻番。此次调待,全省预计有464万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受益,全年增发的基础养老金将达10.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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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1、什么时间缴费?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城乡居民应根据自己选定的缴费档次,按照当地规定的缴费期和缴费方式按时足额缴费。
目前,各地主要的缴费方式有通过金融机构预存代扣保费、参保人员到金融机构直接选档缴费、经办机构会同金融机构间接收取保费、村协办员代收保费等,具体方式由各地确定,供参保人员选择。
但对于经办机构会同金融机构间接收费、村协办员代收的,应由社保机构为参保人员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
2、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当年可否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补缴
1、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如何办理?到哪里办理?
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并将需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领取
1、参保人员应从何时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