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河南省畜牧局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对我省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省计划补助面积1.2万亩,以此来提高牧草产业化水平,助力奶业发展。
苜蓿以“牧草之王”著称,是奶牛的最佳饲料之一。我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四优四化”,发展优质草畜,离不开优质牧草。今年我省将以黄河滩区为重点,兼顾奶牛主产区,优先扶持苜蓿生产企业。鼓励苜蓿生产企业、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与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苜蓿生产与奶牛养殖有机结合,提高奶牛科学养殖水平。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省计划补助面积1.2万亩,补助内容包括推行苜蓿良种化、实行标准化生产、改善生产条件、提升质量水平等。
附通知原文内容:
河南省2018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我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提高牧草产业化水平,促进奶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重点扶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生产基础好、设施条件完备、在增加苜蓿产量和提高苜蓿质量方面具有示范、带动和推广作用的生产基地,为河南奶业生产提供优质牧草。项目建成以后,示范片区苜蓿单产水平明显提高,旱作条件下年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灌溉条件下年亩产达到800公斤以上。苜蓿草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达到国家标准2级以上,粗蛋白含量达到18%以上,相对饲用价值达到125%以上。奶牛饲喂示范片区苜蓿产品后,生鲜乳质量明显提高,乳蛋白含量达到3.0%以上,乳脂肪达到3.5%以上。
二、基本原则
——突出优势,合理布局。集中在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主产区开展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重点支持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产业基础等方面优势突出的黄河滩区,提高优势产区的苜蓿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同时兼顾奶业主产区。
——草畜结合,协调发展。鼓励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苜蓿生产企业与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苜蓿生产与奶牛养殖有机结合,提高奶牛科学养殖水平。
——专业生产,示范带动。按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的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和企业的潜力,加强关键技术应用,促进饲草生产加工方式转变。同时,充分发挥示范片区带动作用,提高苜蓿产业整体水平和素质。
——政策引导,多元投入。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充分调动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四类主体的积极性,鼓励配套整合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多元化投入格局。
——权责明确,公开透明。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公开、透明。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以黄河滩区为重点,兼顾奶牛主产区。根据草畜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优先扶持苜蓿生产企业,鼓励苜蓿生产企业、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与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苜蓿生产与奶牛养殖有机结合,提高奶牛科学养殖水平。
(二)补助标准及规模。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省项目补助总面积1.2万亩。
(三)补助方式。项目立项后,县级财政部门预拨50%的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县级财政部门再根据畜牧部门提供的书面验收结果,拨付剩余50%的补助资金;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拨付剩余50%的补助资金;整改不合格的,由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追回预先拨付的50%补助资金。
(四)补助内容。一是推行苜蓿良种化。适应我省不同区域和种植条件,更新品种,推广使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二是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苜蓿种子丸化包衣、根瘤菌接种、高效精量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重点推广应用刈割收获、压扁、田间快速脱水、茎叶同步干燥、收割机械组装配套、田间快速打包、高密度草捆加工等关键设备和技术。完善苜蓿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三是改善生产条件。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和修复土壤、修建排灌设施,完善田间基础工程建设和灌溉条件;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堆储场、青贮窖、农机库等。四是提升质量水平。配备检测设备,对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各有侧重。
四、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奶牛养殖企业(场)、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农民饲草(奶牛)专业生产合作社,优先支持合作社。
1、2017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
2、饲草生产加工企业:现阶段从事苜蓿草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与大型奶牛养殖企业(场)有苜蓿草供求关系的企业。
3、奶牛养殖企业(场):奶牛存栏3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场)。
(二)申报条件
1、集中连片。每个申报单位必须具有适宜苜蓿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商品化种植加工生产的土地,坡度小于15度,相对集中连片,合计面积1000亩以上,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剩余年限在7年以上)。
2、各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苜蓿生产企业、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应与奶牛养殖企业(场)有长期的购销合作关系。
3、优先扶持现有苜蓿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场、合作社)。
4、已经享受过补贴的苜蓿种植面积不能重复申报。
五、实施方式
(一)严格立项
一是市县组织申报。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撰写《2018年河南省XXX县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格式见附件1,附件1-1、1-2、1-3、1-4),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1第九项有关附表和附件)。县级畜牧部门对项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苜蓿种植面积、单产及质量、饲喂奶牛效果,提供实地考察报告,会同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所在省辖市。市级畜牧部门组织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畜牧局。省本级项目单位、省直管县(市)直接报送省畜牧局。
各地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8年7月5日前逐级联合行文报送省畜牧局,同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用A4纸胶装成册,一式6份,同时提交包括附件在内的PDF和word格式电子版。
二是省级审核确定。省畜牧局成立专家组,组织对上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支持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根据扶贫工作有关要求,此项目安排到国定贫困县的补助资金不低于上年安排比例,由国定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评审后确定安排到国定贫困县的项目补助资金如达不到上年比例,其差额直接切块安排到深度贫困县卢氏县、台前县、淅川县、嵩县整合使用。
三是下达补助资金。项目确定后,省财政厅、省畜牧局下达财政补助资金。
(二)严格验收
项目验收工作实行项目建设单位自验、市级初验和省级全面验收三级验收制度。验收工作由畜牧部门负责组织进行。省市均要严格按照农业部《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考核标准(试行)》(附件2)和《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验收表(试行)》(附件3)执行。
一是项目单位自验。项目建成后,县级畜牧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及时对竣工项目开展自查自验,形成自查报告,连同验收申请报市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是市级初验。市级、省直管县(市)畜牧部门收到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后,对项目进行初验,形成初验报告,连同验收申请报省畜牧局。
三是省级验收。省畜牧局在接到市级、省直管县(市)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按得分顺序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示范片区建设工作,逐级落实项目责任。项目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全过程负责。项目县(市)负责组织本县(市)的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后期管护等工作,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合规性负责。省辖市负责落实责任,指导县级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侵占补助资金,严禁套取国家资金。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不定期以简报形式报送项目进度。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档案管理制度,对示范片区苜蓿草产品产量和质量、饲喂奶牛效果、生鲜乳品质等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工作信息档案。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效和经验,不断完善示范片区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三)严格绩效。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示范片区建设质量。对新建的项目,加强指导,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省畜牧局将对各市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参考附件2),对考核优秀的市(直管县)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增加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对考核成绩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建设任务。
(四)加强技术服务。成立项目专家组,负责技术服务和指导。建立专家包片挂钩指导服务制度,进行全程技术跟踪服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建设单位充分发挥项目专家组技术服务职能,依靠科技提高苜蓿生产和质量水平。
(五)广泛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宣传项目建设对推动苜蓿产业发展和提升奶业生产水平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宣传报道项目建设的成效和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扩大影响,引导社会各方关注我省苜蓿产业和奶业的健康发展,为全省优质奶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