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中,对该地区内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作出了详细的规划,那么重点集中在哪些领域呢?下面我们就建设区域、条件、标准、方向来做个汇总。
重点区域
全省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700万亩,其中用于稻麦生产1350万亩。以汉江流域为重点,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150万亩;以关中平原、渭北旱塬为重点,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1200万亩;以关中和陕北为重点,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
粮食生产功能区条件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关中平原地区、长城沿线风沙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沟壑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陕南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亩;
2、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
3、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4、光、热、水、土条件较好的优质地块,产粮大县耕地,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生产潜力较大的地块优先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建设标准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实现“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涝能排、旱能灌”目标。
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为依托,加强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建设方向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平台,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鼓励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5年内粮食生产功能区适度规模经营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项目管理规定申报和实施财政支农项目,优化生产结构,增加优质粮食供给。
2、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着力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立足全产业链开发,加强良种繁育基地、粮食收储中心、加工中心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建设,提高粮食产前、产中、产后综合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规模经营、结构调整,促进精深加工、品牌打造、市场营销,提升粮食产业效益。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普及应用,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