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确权今年进入尾声阶段,前几年还没有确权的农村现在也慢慢在扫尾了。有的农民朋友不是很了解政策,所以不太清楚土地确权之后关于土地继承的问题。
实际上,土地确权到户之后,基本上该土地的权属关系就稳定在了你们这一“户”上,因此只要子女的户口还和父母在一起,保留在了当地的村子里,那么可以自然而然的继续享有原来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的。
但是农村里面分户的情况以及子女户口迁出到城镇的情况也很多,那么这些特殊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
1.子女与父母已经分户,但是户口还在本村
如果是办理了正常的分户手续,基本上原来的土地也已经分割,那么父母去世后,其土地上的收益子女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就不能继续享用了,但是具有优先承包权,你们可以去跟村里的发包方协商。
2.子女户口已经迁至城镇
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户口上已经没有其他的家庭成员在,那么该户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可视为自动终止,在子女继承了土地上的收益之后,村里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土地。
因此,土地确权之后,如果年轻一辈还想继续拥有家里的土地的话,最好不要全部将户口迁出,因为户口迁出之后再迁回农村还是比较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