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漳政办〔2018〕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8〕3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龙政办〔2018〕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下达2018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20万亩、总产7.2万吨的指导性计划(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
责任制,增加人、财、物投入,积极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确保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一要宣传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要及时将粮食播种面积、产量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乡、村、农户,并在关键农时派出工作组开展检查督导工作,落实粮食播种面积;三要努力做好“流转”“复耕”“改种”三篇文章,引导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优质粮食种植面积;四要及时掌握并解决粮食生产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完成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
二、加大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全面推进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确保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8.65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加大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山垅田改造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继续实施沃土工程项目,推广稻草还田1万亩,冬种紫云英2.5万亩,增施商品有机肥2.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24万亩次,促进地力提升。
三、推广绿色节本增效关键技术
继续实施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水稻全程社会化服务、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等项目,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水稻基质(暗化)育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一批绿色、高产、节本增效技术; 建设优质稻、优质甘薯等示范基地,扩大优质粮食面积;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围绕节本提质增效,大力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效果好的粮食“五新”新成果。
四、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育壮大机械化生产、病虫防治、生态环保等粮食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二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和种粮效益。
五、及时制订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及时预报发布异常、极端天气信息,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建立抗灾救灾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科学防灾减灾水平。强化技术指导,灾后及时调配人、财、物,落实水稻种植保险等政策,指导农户及时采取补种改种等补救措施,努力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