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汀县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的通知
汀政办〔2018〕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汀县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长汀县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补齐民生短板,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的通知》(龙政办〔2018〕7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文明,小厕所、大民生”理念,把“厕所革命”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民生工程,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结合起来,与补齐社会文明和公共服务体系的短板结合起来,从思想认识、文化观点、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推进变革,不断推动全县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全县城乡文明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开展厕所建设,増加公厕数量,提升建设品质,形成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使全县厕所达到“布局科学、数量达标、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2018-2020年,全县新建和改建城乡公厕103座以上、旅游厕所43座以上,改建农村户厕5千座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厕所建设改造
1、城乡公厕。以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城乡公厕。2018-2020年,建成区每年安排新建改造11座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区每万人有3-4座,步行15分钟左右有1座公厕;乡镇每年安排新建改造8座以上,到2020年,共新建改造28座以上,实现乡镇所在地公厕全覆盖,基本实现每万人有3-4座公厕的目标;农村每年新建改造16座以上,到2020年新建改造48座以上,使全县所有创建美丽乡村的村都至少有1座水冲式卫生公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旅游公厕。以A级景区、乡村旅游“百镇千村”和自驾车营地为重点。2018--2020年,全县建设旅游厕所43座以上。4A级及以上景区至少有一个AA级旅游厕所;四星级以上休闲集镇和特色村至少有一个AA级旅游厕所;其他A级景区、休闲集镇(特色村)、自驾车营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4A级以上景区具备第三卫生间。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农户改厕。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20年,全县新増5千户以上农户改厕,农村卫生厕所实现基本覆盖各乡镇。在确定项目时,应把可能整村推进的村庄作为项示范点。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爱卫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二)提升城乡公厕建设品质
1.合理优化公厕布局。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居民、行人提供公共服务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各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展城市公厕现状调查和类别评估,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和优化提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明确公厕布局,做到一次性规划布点,三年分步建设到位。补齐旧城区厕所“短板”,老旧小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交通枢纽、公共建筑、大型公园绿地、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应设置公共厕所。新建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在土地出让时,需配建公共厕所的,必须将建设规模和标准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之一,并落实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向社会公示,原则上在商品房预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根据游客的增量和容量因地制宜提高厕所建设密度。鼓励城市街道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超市、加油站、商业服务窗口、宾馆饭店等内部厕所对外开放。根据城乡公厕的架设要求,把农村公厕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旅游局、交通局、商务局、经信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严格落实公厕建设标准。认真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要求,在新区建设、商业开发、旧城改造时,要严格按标准配建公厕等环卫设施,并加强前置环卫基础设施专项审批和项目验收工作,对未按照要求配建环卫设施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统一规范设置各类公厕标识、指引,做到“标志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注重美化公厕内外环境,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较高的区域的独立式公厕以及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展览馆、机场、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二、三级医院等公共建筑附属式公厕应按一类公厕设计和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的独立式公厕以及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和一级医院等公共建筑附属式公厕应按二类公厕设计和建设;其他街道的独立式公厕应按三类公厕设计和建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 1。采用活动式公厕的,应至少配置一个无障碍厕位或第三卫生间及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相关人性化设施。旅游厕所建设,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8973-2016)的标准执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旅游局、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交通局、文广新局、经信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高公厕科技含量。新建、改扩建厕所要符合节水、节能、环保、生态等技术要求,在保证实用性的基础上,采用生物除臭、生物降解、微水冲、真空气冲、无水冲、泡沫水洗等先进技术。实现与全国城镇公厕基础数据联网,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具备位置导航、显示开放时间、蹲位数量和意见反馈等功能的大数据平台,完善公厕档案,构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公厕云平台”,方便群众及时找到公厕。环卫主管部门要组织完成公厕数据专项核查,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做好移动公厕储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牵头单位:县数字办、住建局、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改造提升城市老旧公厕。对严重老化、设施缺失、功能落后、影响城市形象的公厕要加快改造提升。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确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需要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的原则严格审批,不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汀州镇、大同镇、策武镇
5.推动农村公厕新建改造。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公厕建设和改造。农村地区重点完善人流聚集地公厕建设,外观与当地农村环境风貌相协调。农村公厕粪便污水应优先接入污水管网,没有管网覆盖的村庄,应设置满足需求的污水处理设施,或定期将厕所污水抽走处理,粪渣定期清掏,进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做好农村旱厕拆除、改造工作。对全县农村旱厕进行摸底排查,各乡镇于2018年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2019-2020年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所有农村旱厕进行拆除或改造。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2012)等标准规范,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配建三格化粪池,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厕屋要求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区和寒冷地区应提倡入室。化粪池所选位置应确保安全,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禁止粪液直接排入水体。不得以双格式厕所代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三格化粪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1.5?。第一格到第三格容量的比例为2:1:3。三格化粪池的第一池应在恰当的部位安装排气管,厕坑应使用便器,避免粪便裸露。鼓励农户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增配热水器、洗脸台等洗浴设施,对卫生间功能和美观方面进行提升。
牵头单位: 县卫计局(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四)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
1.制定完善公厕管理办法。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福建省城市公厕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检查维护、考核监管、监督奖惩等长效机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求,并向社会公示。推广“公厕长”模式,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执法局、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园林处、环卫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公厕日常保洁管理。所有公厕必须落实专人管理,通过强化业务培训,让保洁人员熟练掌握保洁内容和标准。公厕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强化日常监管,公开开放关门时间、监督电话、当班管理员工号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所有公厕应免费使用,有条件的公厕逐步实施24小时开放,配备全感应全自动冲水系统等,营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执法局、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借鉴国外及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因地制宜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倡导社会各界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厕所、“认养”厕所,采取“公厕+”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探索简化招投标程序,一定区域内新增公厕可直接纳入合同统一实施。鼓励以购买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管理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探索将沿街产权单位公厕逐步纳入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执法局、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因地制宜管好农村厕所。按照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要求,结合各地农村实际加强农村公厕管理。鼓励以乡镇或村为单元,统一采购一体化粪池、便器、砂石砖头等材料,统一组织工匠施工。将农村公厕作为农村卫生保洁的重要内容,乡镇、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和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要求,并上墙接受公众监督。新建卫生厕所要加强卫生管理,达到干净、清洁的要求。建好新厕的同时,应及时将旧厕封填、拆除,防止农户继续使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汀县“厕所革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附后),工作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确保“厕所革命”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部门要把抓好城市公厕建设管理作为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倒计时安排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公厕建设计划落地。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把“厕所革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年度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具体负责做好厕所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县住建局具体承担“厕所革命”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及公共厕所规划管理工作;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地推进城乡公厕项目建设管理和村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强化技术指导,及时通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县旅游局负责督促宾馆、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厕的建设管理;县卫计局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督促城市公交场站、公路水运、码头、渡轮、车站等全县交通公厕建设管理和改造对外开放;县商务局负责协调督促城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场所、超市等公厕建设管理和改造对外开放;县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安排下达公厕项目补助资金,协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城市公厕项目建设资金;县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对公厕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公厕对外开放工作;国网长汀供电公司负责协调督促各地电力部门对公厕项目用电申请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理,并承担电网至用户公共产权范围的电力设施建设;长汀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公厕供水工作。
(三)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发改、财政部门对新改建城市、乡镇、农村、旅游公厕及农户改厕项目的资金政策支持,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厕建设和改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厕所项目投资的信贷支持,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应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厕所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公厕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建设独立公厕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供水、供电部门要特事特办,先行供水、供电,确保与公厕项目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上建设的公厕可直接审查设计方案,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月报告、季督查、年考评制度,建立公厕指数测评机制,严格监督考核,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对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组织开展公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公厕建设管理法规的产权单位和个人。
(六)强化宣传引导。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厕所革命”宣传专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厕所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城乡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变如厕陋习,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厕所革命’、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长汀县“厕所革命”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 长:陈其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维立 县府办主任科员
严必盛 县住建局局长
李荣斌 县执法局局长
赖 萍 县旅游局局长
吴升峰 县卫计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成 员:涂健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美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范家俊 县卫计局副主任科员
王红梅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志鸿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付清华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明先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彦荣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戴荣平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林连山 县交通局副局长
赖木木 县商务局副局长
钟彬彬 县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池东亮 国网福建长汀县供电有限公司
吴清铭 长汀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严必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彦荣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