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那么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出现问题,怎么办?官方回复如下:
网友
领导您好!我是大坪镇长坑村民,我多次跟我村干部反映我的土地确权登记户主名字须更改,现证书上为我老公的名,他是教师,户口为集体户,在确权登记时所有都是我签的名,为什么出证时会是我老公的名,我曾咨询村干部回复是这次的确权登记证书几乎都很乱了,也不清楚原因,后来让提供我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薄复印件资料,己有几月有余,证书的事不了了之,也没有任何回复,土地是农民命根,改革开放也带给农民一定红利,乱了就要改,不行就要换,遥遥无期心不定,还望相关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村委班子工作要有成效,事事有回复!拿着乱了做出来的证书心惊惊!谢谢!盼复!
网友咨询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出现问题,官方这样回复了
大坪镇
人民政府
网友咨询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出现问题,官方这样回复了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以此次确权是确到户。本次土地确权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确认和完善,不是推倒重来。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等为基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为依据,完善土地承包合同,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中个别人员的变化不影响家庭承包土地的权益和承包地确权登记,是否登记为承包户家庭成员由承包户家庭自行决定。
网友咨询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出现问题,官方这样回复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该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承包方家庭中有老人去世的,只要承包方家庭内仍然有其他成员,就不能收回承包方的承包地,也就是承包地仍然由其家庭内的其他成员耕种。因此,以户为单位,在原承包合同范围内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4、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信息确实出现错误的,由承包农户提供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经组、村、镇审核无误后,提交给第三方测绘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