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土地确权以来,到了几年是收官的时候了,各地都已经进入了颁布土地确权新证书的高峰期,在土地确权证书上除了有户主以外还有土地共有人这一栏,那土地共有人应该是哪些人呢?
户主相信大家都能够明白,指的就是土地承包责任人,然而土地共有人则是跟土地承包责任人共享相关权益的人,一般的情况来讲,指的是家庭成员,现在讲求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所以并不是所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分到了地,不过符合这几种情况的家庭成员应该成为土地共有人
一种是在上一轮土地承包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因为上一轮承包是在97年完成的,在97年前后出生的新生儿大部分都是没有分到地的,这并不能妨碍他们成为土地共有人,本来他们都没有土地,这对他们有好处
另一种就是将户口迁到大学所在地的在读大学生,虽然户口已经发生了迁移,但是他们并没有个人的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开支绝大多数人都是完全依靠父母,再就是本来他们之中很大一部分人都没有分到土地。也是应该被登记为土地共有人的。
还有一种就是农村的外嫁女,大多数情况下外嫁之后户口都会发生迁移,这也并不能妨碍她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