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村的老人去世后其子女会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尤其是现阶段,农村的宅基地都是登记在农村父母的名义之下,所以当父母去世之后,许多农民都非常关心自己是否能够拥有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不过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虽然宅基地是登记在老人的名下,但其家庭成员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当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也并不是不能够被继承,那么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为大家一一详解!
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的了解老人的具体情况,目前农村老人去世根据其子女情况主要分为三类:1、无子女;2、子女不属于农村户口;3、子女属于农村户口;根据子女情况不同,其宅基地的处理方式也不同,以下两类宅基地将会被收回:
1、老人属于集体供养的五保户:五保户就是指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他们的生活大多都是农村集体组织在负责照顾,一般情况之下,农村集体组织是采用养老院、分散供养等方式对老人进行照顾,而当老人去世之后,其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无子女老人的宅基地空闲:一般的宅基地继承是“地随房走”的原则而继承使用权,如果宅基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且老人无子女或者子女的户口不与老人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当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以下三类宅基地会被特殊处理!
1、无子女老人被其他人员供养:目前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无子女老人的供养可以由集体组织供养,也由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而在供养时可以签订供养协议,确定宅基地的继承方式,如果老人是被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那么宅基地以及房屋就有其他人员继承!
2、老人子女户口迁入到城市:现在在进城热潮的推动之下,许多农村的年轻人都将户口迁入到了城市,而老人的户口依旧在农村,这种情况下当老人去世之后,子女可以通过继承老人房屋的方式或者宅基地使用权,但不能够直接继承宅基地!
3、老人与子女分户:目前许多农村子女在成家之后都会选择与老人分户,这在农村也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不过目前分户规定较为严格,只有家庭有多个子女才能够分户,而分户之后,当老人去世,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有同一户口之下的子女继承,分户的子女则不能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老人单独立户,那么分户的子女则能够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有: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