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三亚市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三亚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将给予开办补助、经营贡献奖励、管理人员奖励、办公用房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培育企业发展奖励、集聚区奖励、绿色服务、特别支持等九大类扶持政策的支持,其中总部企业落户开办最高补助可达2000万元。本次拟定的市级奖励政策设置了5年的期限,自总部企业认定当年起算。
根据《暂行办法》,新落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实际到位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给予补助;超过5000万元至2亿元的部分,按2%给予补助;超过2亿元的部分,按3%给予补助,总部企业落户开办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经初次认定的新落户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给予补助200万元。
三亚将从基础贡献、上台阶贡献、增量贡献三个方面的经营贡献对总部企业进行奖励。新落户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按照每年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前3年按70%给予奖励支持,后2年按40%给予奖励。经初次认定的现有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按照每年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的环比增量部分给予60%奖励支持。
此外,三亚还将对总部企业予在办公用房租房、购房上补贴。租房前3年补贴年度租金的50%,后2年补贴年度租金的30%,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购房按市场指导价计的8%给予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于总部企业的高管、认定为三亚市高层次人才的总部企业人员,三亚前3年每年将根据其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按60%给予奖励,后2年按40%给予奖励。总部企业同时享受三亚市相关人才服务政策,包括高层次人才落户、医疗、子女教育、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
除了进行财政扶持奖励,三亚还积极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三亚在市政务中心设立总部企业绿色服务窗口,总部企业凭认定文件可享受全程代办行政审批手续和优先服务。对新重点引进对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三亚将“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
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三亚将立足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以及深海科技城、南繁科技城建设,重点发展高端旅游业、热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现代商贸、邮轮游艇、会议展览、医疗健康、体育赛事等产业,深入抓好精准招商、项目落地、管理服务等重点工作的落实,着力引进世界500强、全球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在三亚设立地区总部,优先引进已经形成或有潜力形成产业链的项目或企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带动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力促总部经济发展取得全面突破。
此外,三亚正在编制《海南自由贸易区(港)三亚总部经济区及中央商务区规划》,下一步将根据规划并结合产业发展规律、产业配套要求和企业发展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局企业总部,实现优地优用,为优质企业配置优质资源,配套优惠政策,以此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参与海南自贸区(港)和三亚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建设。
三亚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办法旨在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推动三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努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鼓励内外资企业和国际组织(机构)在三亚设立总部,推动三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