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那如果家中人口增加,农村宅基地如何扩建?是怎么分配的?
家中人口增加,农村宅基地如何扩建?
村镇居民在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执行。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收到居民建房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批复。
村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定居的归侨、港澳台同胞,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当地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如农村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以外进行扩建,按照新建宅基地进行办理。农宅用地申请与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
1、村民向村委会提交宅基地申请,村委会张榜公布宅基地申请户名单;
2、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和村委会研究确定申报名单和顺序,并张榜公布;
3、乡镇、县(区)逐级审核汇总,申请农宅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4、市、县(区)逐级下达农宅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5、县(区)依据农宅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申报农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每个批次不超过五公顷。
6、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审报农宅名单顺序审批农宅。
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
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是不能随便分割的。
2、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在转移房屋所有权时,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转移,宅基地不能与地上的房屋分开作单独分割的。
3、在乡村,我们都知道,宅基地关于我们乡村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关乎我们是不是有房子可住。我们也都知道,乡村宅基地分配方针是实施“一户一宅”的,也即是说一户人家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剩余的要偿还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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