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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哪些地区的人可参选?需要什么条件?

2018年05月31日 17:32来源:农业农村部点击量:0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表示为了激发农民的创业创新热情,将从从事现代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中推选出十佳农民以作鼓励,那哪些地区的人可参选?需要什么条件?

一、推荐范围

从事现代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推荐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3名候选人,候选人应考虑行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尽量从农业不同行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中推荐产生。推荐人选须进行排序。

三、参选条件

1、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3、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4、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

5、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6、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从业5年以上。

注意:已获“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等农业农村部项目资助的人选,获资助后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上条件的也可申报。

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不能申报。

四、推荐程序

1、推荐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填写《“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书》和《“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并附事迹材料,经本村党组织审核,在本村公示5个工作日。

2、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经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3、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汇总审核本辖区拟推荐人选,按照分配名额遴选产生本辖区推荐人选,在本辖区主要媒体或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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