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网发布关于盘活闲置厂房的实施意见,表示我市将通过盘活闲置厂房,鼓励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电子信息、健康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大数据等相关产业,积极引进规模大、效益高的优质项目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项目,不断调整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推动集约高效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闲置厂房”盘活要求连片面积达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闲置厂房盘活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实施意见主要措施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项目入驻、鼓励创新运营开发模式。
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将结合我市组团式发展战略实施契机,大力推动我市重大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和规范企业投资建设、转型升级,积极支持各镇区盘活厂房。
在加快推动项目入驻方面,盘活闲置厂房入驻项目主要包括现有规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和承诺入驻后2年内上规项目。入驻企业可以获得6元/平方米/月租金资助,一定三年,单个项目年租金资助不超过200万元。此外,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入驻过渡性厂房也将给予支持。
在鼓励创新运营开发模式方面,政策鼓励土地收储,鼓励兼并重组,鼓励厂房分割转让。
附政策原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