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有偿退出,指的是对于已经在城市有稳定住所和生活来源的农民来说,可以自愿选择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获得一笔一次性的补偿金额。
目前全国已经有部分地区试行,并且地段好的土地能获得的补偿金不菲。但土地有偿退出要想大面积推广,必然是要有一些先决条件的,比如:
1.农村土地确权全面完成
土地有偿退出,退得既是经营权,也是承包权,那么首先在土地的权属上就得清晰明了。而这次的土地确权还没有结束(2018年年底结束),因此要想大面积的将承包地有偿退出推广开来,至少得在全国农村土地确权完成以后。
2.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进一步成熟
土地有偿退出对于农村村集体来讲是一笔不小的资金,而农村土地不像城市土地能够很快变现,尤其是一些较为偏僻的农村地区就更加困难了,土地退出之后用来干嘛?诚然再次分配给其他有需要的村民是可以,但是这样一来不就是所有的经济压力全在村集体身上了吗?这样也不现实。
因此大面积推广有偿退出,先决条件之一就是土地流转市场成熟化,规模化,有更多的资本愿意下乡,这样村集体就有流动资金来支付得起补偿款。
3.农民进城成功率提高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要退出土地的农民能够真正在城市扎根脚跟,这样才能保证在大面积推广有偿退出之后不带来更多的“三农问题”。
因此,短时间内承包地有偿退出政策只会在个别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等待探索更成熟的退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