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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全在父母名下,为啥子女不能继承土地?

2018年05月29日 09:36来源:土流网综合点击量:0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根本,自古以来都是农民生产生活最为重要的资源,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是采用家庭承包制的方式来承包经营,而承包人一般都是以户主也是父母未主要承包承认。那么“土地在父母名下,子女为啥不可以继承呢?”成为农民朋友最关注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1、子女将户口迁出农村集体组织,想要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作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才行,如果子女将户口迁出农村集体组织,当父母去世之后,其子女也不能够继承父母的承包地!

2、子女因为婚嫁迁户且在新居住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已经明确规定要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尤其是在结婚以及离婚方面,如果子女因为结婚未在新居住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在原居住的土地权益依旧保留,但如果在新居住地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不能够继续承包父母的承包地!

3、子女已经与父母分户,分户在农村最为常见,当农民满足分户条件而与子女分户之后,就成为了两个家庭,所以当父母去世之后,已经分户的子女是不能够继续承包父母的承包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中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土地并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而不能够进行继承,不过由于土地采用家庭承包制,在父母去世之后,子女作为共有家庭成员能够继续承包土地,但出现以下情况子女则不能够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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