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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顺平县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2018年05月24日 10:16来源:顺平县政府点击量:0

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平县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顺政办〔2018〕17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顺平县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顺平县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2018年3月8日)

为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保农函字〔2017〕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全县现代畜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根据资源禀赋,落实环保要求,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模式,调结构、转方式,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装备智能化、环境清洁化、管理信息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1.1万吨、0.71万吨和0.6万吨,畜产品加工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重达到1:1以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提高,畜禽发病死亡率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病死畜禽基本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二、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优化区域布局。稳定发展生猪、蛋鸡、奶牛产业,大力发展肉鸡、肉牛、肉羊、肉驴产业。根据区域资源稟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畜禽规模总量上限,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容量相匹配。

制定“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根据耕地面积合理确定畜禽养殖数量(或最高数量),以现有养殖格局为基础,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优化养殖布局,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的搬迁和关闭。加强南水北调、经济开发区周边和县城周边养殖场管控;根据规划需要划定限养区,配套完善限养区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在适养区内,根据全县畜禽养殖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等条件,以现有养殖格局为基础,以种定肥,以肥定养,改扩新建规模养殖场,形成新的养殖格局和特色养殖集聚区,逐步调整现有养殖格局,实现种养循环、科学合理的畜禽规模养殖布局,在蔬菜种植集中区域,支持生猪养殖场建设;在大田作物集中区域与蔬菜集中区域的接壤地带,支持奶牛养殖场建设;支持生猪和奶牛规模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粪便、污水等作为生产沼气原料,沼气用于发电,沼渣、沼液用于蔬菜施肥。在瓜果集中区域支持肉鸡和蛋鸡养殖场建设,利用鸡粪和树叶树枝及秸秆等生产有机肥,用于瓜果施肥;在大田作物集中区域,支持肉牛、肉羊育肥或繁殖场建设,消耗秸秆同时粪污堆沤,实现秸秆过腹还田。

(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名优特新畜产品供给,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提高牛羊禽肉供给比例,加大培育品牌禽蛋的力度,推动蛋品深加工,提升附加值,发展高端畜禽产品。到2020年,高端畜产品供给比重达到30%以上。

(三)发展规模养殖。创建标准化示范场,提倡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生产,重点支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蛋鸡存栏30000只以上、肉鸡批出栏30000只以上、可繁母牛存栏50头以上或肉牛年出栏300头以上、可繁母羊存栏250只以上或育肥肉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到2020年,全县创建5个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区),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85%以上。

三、做大做强畜产品加工业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对新建、扩建投资亿元以上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畜产品加工项目,利用农业产业化资金给予补贴、专项补助或采取股权投入方式进行支持

(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养殖基地,引导养殖场户自愿以土地、生产资料、养殖畜禽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着力发展一批新型畜牧合作组织,完善功能定位,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以完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为重点,促进产加销紧密衔接,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导龙头企业增强主体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着眼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调整产品结构,开拓高端市场,强力打造知名品牌。搞好产品策划,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产品,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励企业开发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加强品牌保护,对在创建知名品牌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畜牧业企业,实施资源重组,走集团化、规模化道路。积极吸引外埠饲料企业到我县投资发展。

(四)探索新型营销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畜牧业,支持涉牧企业创办或采用电子商务平台,以全新业态进行营销。引导通过二维码实现“互联网+生产全过程展示”营销,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对销售额巨大、带动畜产品生产作用明显的电子商务平台给子适当奖励。

四、加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

(一)强化畜禽良种繁育。加快畜禽扩繁场建设,构建扩繁场、商品场相配套的良种繁育体系。

(二)健全基层推广体系。加强技术推广机构支撑能力建设,

抓好在职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积极推广畜禽养殖管理云平台技术,重点推广环境控制、高产繁育、数字化管理等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畜禽生产能力。

(三)壮大饲料兽药产业。大力推广安全高效、无残留、无污染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提高科技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五、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一)综合治理养殖污染。

依法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离,粪污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并进行环境评价。现有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探索建立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机制和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开展区域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探索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养治分离的第三方治理模式,提高专业化治理水平和效果。到2020年底,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区)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二)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将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紧密结合,推动农牧林(果)农牧蔬(瓜)生态循环。实施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肥料化、能源化粪污利用途径.到2020年底,全县规模养殖场(区)废弃物全部进行妥善处置,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三)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类建设、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原则,加快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建立保险查勘与病死畜禽清收相结合制度。到2018年,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六、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措施

(一)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仪器设备更新维护机制。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加强养殖、移动和屠宰等环节监管,实施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定期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扑灭疫情。完善县、乡、村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强化乡镇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县级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的动物防疫分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正式工作人员,给子乡镇工作补贴。按政策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防疫工作补贴经费,稳定基层防疫队伍。创新基层兽医队伍管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源有序参与动物疫病防治。探索建立入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进入制度,降低动物运输过程疫病传播风险。定期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扑灭疫情。积极推进京津冀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建设京津冀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到2020年,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一级水平,生猪、家禽、牛、羊疫病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和3%以下。

(二)加强人畜共患病和种畜禽垂直传播疫病防控。健全农业与卫生部门动物疫病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合力开展布病、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净化奶牛布病,强化羊布病、狂犬病防控措施。加强职业卫生保护,降低从业人员人畜共患病感染风险。引导和督促种畜禽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七、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健全监管网络。完善畜产品、投入品、种畜禽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网络,对畜禽良种、饲料兽药、畜禽屠宰加工流通、质量安全等实行全程监管,提升日常监测、定期抽测、突击检测能力

(二)推进综合执法,整合农业执法机构和职能,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等执法工作。配备必要车辆设备,完善快速执法系统,提高执法反应能力。健全跨区域信息通报、案件查处移交等工作机制。严格追溯和查处有问题的畜产品及投入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深化京津冀执法合作,健全区域互查、检打联动、案件协办等制度,提高联合执法水平。

八、加强草原普查工作和饲草料开发利用

(一)开展草原普查工作。根据省统一安排,做好草原普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工作打好基础。

(二)加快饲草料产业发展。以“粮改饲”试点为引领,开展人工种草,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增加优质牧草供应总量。在平原农区积极推广全株青贮玉米和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鼓励养殖企业建设自有饲草料基地,培育一批种养结合、草畜配套的家庭牧场、草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推广青贮、微贮等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处理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利用率。支持太行山条件适宜地区发展优质牧草。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上重要位置,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现代畜牧业不断取得新发展。要结合本县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切实落实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统筹协调解决现代畜牧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规划。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环保部门负责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土地部门负责将养殖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现代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大支持力度。继续支持畜禽良繁、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饲料兽药保障四大体系建设。整合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财政补助等资金,加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依据政策要求,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利用农业开发、农业政策保险、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振兴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治理等资金,加大对畜牧生产与加工、良种繁育、疫病防控、饲料兽药安全的投入,稳定和保护畜牧业生产能力。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现有农业信贷担保资源,加快发展畜牧信贷保险。保险部门要增加畜禽养殖保险种类,适时开展生鲜乳价格政策保险,扩大育肥猪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18年全市实现生猪、奶牛保险全覆盖

(四)强化发展指导。扎实开展畜禽生产“百场、千村、万户”监测行动,建设畜牧业预警信息数据库,搞好养殖、市场信息日常采集、信息传输,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和市场运行形势。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五)搞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普及实用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培育一批现代畜牧业典型,广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促进现代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

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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