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选定2500户农房节能改造试点农户的文章,表示2018年河北省农村住房门窗节能改造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共选定2500户农户作为改造试点,平均每户可获得4000元省财政补助资金,改造任务将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据河北省住建厅年初印发的《关于开展河北省农村住房门窗节能改造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此次试点工作主要在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并采取清洁取暖的村进行,改造后的门窗应采用平开式塑钢窗或断桥铝合金窗等节能门窗,双玻或三玻,不得使用推拉窗和单玻。有条件的使用中空玻璃、镀膜玻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进行门窗节能改造的同时,采取增加外墙保温、建设暖廊、在取暖空间增加吊顶(减少耗能空间的容积)等节能改造措施。
为加强工作指导,河北省住建厅要求各试点市抽调技术力量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宣传节能知识,指导农户科学确定改造方案,合理选择节能门窗及进行施工改造,并组织专家做好巡回指导。
河北省农村住房门窗节能改造申报工作:
试点范围
拟确定3个已开展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或太阳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改造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2~3个村庄进行住房门窗节能改造试点。
试点村庄
试点村庄为永久保留村庄,常住人口比较多,已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改造,全村80%以上气代煤、电代煤或实现清洁取暖的农户自愿参加改造且自愿改造户数在300~500户左右。
改造要求
改造后的门窗应采用平开式塑钢窗或断桥铝合金窗等节能门窗,双玻或三玻,不得使用推拉窗和单玻。有条件的使用中空玻璃、镀膜玻璃。
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进行门窗节能改造的同时,采取增加外墙保温、建设暖廊、在取暖空间增加吊顶(减少耗能空间的容积)等节能改造措施。
时间节点
试点确定后,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门窗节能改造要在今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