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淄博新区幸福城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第2批报名开始,此次计划分配房源115套,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5月17日至18日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幸福城公共租赁住房报名公示(2018年第2批)
为做好幸福城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第2批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房源位置及数量
幸福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淄博新区华光路以北,联通路以南,上海路以西,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36套,此次计划分配115套,其中:3#楼18套、4#楼53套、6#楼44套。房源面积、室内配套设施情况等详细情况见附件1。
(二)相关费用
1.房屋租金。实行差别化租金。当前租金仍按2017年规定执行:城镇低保家庭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95元收取;取得《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185元收取;取得《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的家庭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32元收取。待市政府公布2018年租金标准后按新的标准执行。
2.物业管理费。暂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含电梯运行费)。
3.其他费用由运营管理单位按相关规定统一收取。
二、配租家庭
(一)具有中心城区(张店区、高新区,文昌湖区、淄博经济开发区,下同)户籍并取得《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证》或《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的家庭;
(二)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城区有固定工作并取得《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证》的家庭。
三、报名及配租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7日-5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申请人持报名所需资料到张店区人民西路188甲2号淄博市房产管理局二楼220房间报名。
2.网络报名。申请人填写《幸福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报名所需资料逐件拍照或扫描后,将照片或扫描件发至gzfbm2174252@163.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证》或《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原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优先保障证明材料):
(1)享受中心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属于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的;
(3)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
(4)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5)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员的;
(6)其他市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优先进行配租的。
(四)审查、排序结果公示及选房时间:2018年5月下旬至6月,具体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的原则上要求申请人本人持相关证件报名,申请人姓名应与《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证》或《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登记的持证人姓名一致;申请人本人因故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网络报名也可委托其代理人现场报名,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见附件3)。
四、排序方式及选房规则
按照《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综合排序计分规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分类计分排序,根据排序结果依次选房。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分配科 2174252
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