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土地流转市场就变得十分活跃起来,但2018年之后土地确权就要完成了,土地流转将更加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这3大忌讳一定要切记!
► 1、忌仅订立口头协议
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在农村许多事情往往口头协议即可了事,但在土地流转问题上,千万不能口头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身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同时签订的书面合同至少一式两份,确保农户和承包方各执一份。
► 2、忌合同约定含糊不清
土地流转合同的内容应全面、明确,具体应包括以下方面:流转双方的名称、流转土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承包的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用途、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等。
► 3、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按照目前的政策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以基本农田为例,明令禁止破坏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将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认定土地流转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