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确权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有的农民由于婚嫁或者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出到了另外的农村地区,但是却没有分到土地,那么这类人群原先分的土地可以确权吗?怎么确权?
如果符合确权条件的话,土地确权只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即可:
1.村组及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
2.农户参与地块指认,以确定自己的地块;
3.由测绘公司及村组确权负责人及农户一同进行地块测量,如果农户自己对于测量结果(允许存在5%以内的面积误差)没有异议,则在统一制定的确权登记资料中签字按手印即可;
这个过程中需要农户一方准备好以下几个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户主及土地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来分配了土地的家庭成员);
(3)原来的土地证。
根据这个问题的描述,农户在户口尚未迁出原来的村子之前是有分到土地的,且到了新的农村居住地之后未获得土地,这种情况下,只要农户原来的土地所在户没有整户消亡,该农户是可以参与确权的,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在册,共同享有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