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山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特色富硒优质水稻种植方案》的通知
凤政办发〔2018〕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凤山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特色富硒优质水稻种植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凤山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特色富硒优质水稻种植方案
为贯彻落实《凤山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扶持激励政策》,进一步提我县优质水稻种植效益和产品质量,稳步推进优质水稻生产的发展,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脱贫攻坚为目标,采取“公司+种植大户+基地+农户”模式,支持和鼓励各公司、合作社和广大农户,种植特色富硒优质水稻,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打造凤山特色富硒优质水稻品牌。
二、目标任务
2018年种植特色富硒优质水稻2000亩,品种包括:凤山粳(糯、墨、红)米稻、包括百乐粳(糯、墨、红)米稻、同乐粳(糯、墨、红)米稻、那莫粳(糯、墨、红)米稻和凤山境内传统生产的粳(糯、墨、红)米稻及巴岗山贡米稻。
三、补助标准
新种植特色富硒优质水稻,当年给予补助1000元/亩。
四、生产要求
(一)生产区域
粳(糯、墨、红)米稻原则上在海拔600米以上、山泉水源充足的水田种植,巴岗山贡米稻生产区域不做具体要求。
(二)生产时间
2018年1-3月备种、备耕,4月初播种,5月上旬移栽大田;5月中旬-10月初大田管理,10月上中旬收割。
(三)田间管理
1.种植户要积极采用绿色防控、生物防控等统防统治技术和配方施肥技术;
2.种植户要使用有机肥(绿肥、农家肥和专用有机肥),少用或不用化肥、农药;
3.使用富硒专用肥。
(四)品牌创建
1.种植户要实行绿色防控、生物防控、使用有机肥(家肥、绿肥),不用化肥、农药。
2.种植户要积极申请注册商标;
3.种植户要主动配合质检部门对自家产品开展检测工作;
4.种植户要及时申请“三品一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5.县农业局建立凤山粳(糯、黑、红)米稻育种基地,加快中种子提纯复壮。
五、组织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乡(镇)、县农业局要在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主动全程为特色富硒优质水稻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用足用好用活政策,跟踪开展技术指导,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县财政局要盘活、筹措、整合和监管产业补助资金;县扶贫部门要实行精准扶贫;县金融部门要及时办理贷款;包村单位、包户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要切实履行宣传、指导、推动和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动员、进度统计和乡级自检验收工作;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管,对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从严查处。
(二)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充分统筹整合使用中央、自治区下达凤山县年度财政涉农资金。同时,实施贴息贷款扶持种植大户,撬动金融资本,发展特色产业。贷款办法另行文。
(三)抓点示范。一是县四家班子每位成员、县直各帮扶单位和有任务的乡(镇)都建立示范点。二是每个产业都建立县乡村示范片,县级示范片100亩以上,乡级示范片50亩以上,村级示范片10亩以上。三是有种植的村屯都要建立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并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
(四)强化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统一技术规程,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跟踪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每个产业要进行技术培训,每个种植户要接受一次以上培训,技术资料要一户一册(卡),农技人员要每月到种植户指导一次以上。
(五)验收核验。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种植户向村两委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相关的照片、协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村两委收到申请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乡(镇)推广站、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进行乡级验收;乡(镇)验收后,县农业局及时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县级核验;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具体验收标准另行文。
(六)项目公示。项目实施后,分别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所在地公示7天;项目通过乡(镇)验收后,同时在乡(镇)政府、村所在地公示7天。
(七)补助发放。公示无异议后,验收组完善相关手续,由乡(镇)统一报送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补助资金。农户、能人种植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能人,合作社、公司等种植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合作社、公司。
附件:1.凤山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特色富硒优质水稻计划表
2.凤山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特色富硒优质水稻种植花名册
3.凤山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特色富硒优质水稻项目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