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从4月1日起,江西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调整为每年300元至3000元11个档次,最低缴费标准由100元提高到300元。
今年第一季度,江西省社会保险工作总体保持稳中有增态势,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和基金征缴总收入实现同步增长。到3月底,江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16万人、4742万人、287万人、513万人、27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4.9%、20.5%、1.6%、3.1%、6.9%。
据了解,江西省将研究制定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并启动工伤保险统筹工作。
同时,江西省将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挖掘潜力,突出参保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一些领域和地区参保率偏低问题,争取在工业园区企业扩面上有较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