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南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根据创业者需求,提供独立或开放的办公空间(如办公桌椅、展位、铺面、货仓等);提供完善的水电、网络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消防验收合格等。
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8〕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1日
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确保我市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顺利推进并圆满完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紧抓“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以提升民生福祉为目标,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全市双创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形成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我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着重解决各类创业群体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的布局分散、用地难、成本高等问题。年内在全市建设1500个以上具备独立或开放的办公空间、网络等配套办公条件的创业工位(详见附件),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客生态圈”。
三、工作任务
第一季度:做好计划,广泛宣传,摸清需求,做好创业工位开发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季度:积极引导,深入辖区组织发动,季度末完成目标任务的50%。
第三季度: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扶持措施,季度末完成目标任务的90%以上。
第四季度:加强督查考评,克难攻坚,季度末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四、资金保障
按每个创业工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助,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筹集。
五、工作步骤
(一)统筹创建。主要依托企业投资建设,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和打造创业工位。坚持“政府引导扶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审批立项新建,也可利用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小企业孵化园以及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创建创业孵化基地。
(二)标准统一。创业工位是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拎包入驻的办公场所。具体标准如下:
1.地址位于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空间型)内,具备清晰的产权或明确的租用合同;
2.每个工位占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含公摊);
3.根据创业者需求,提供独立或开放的办公空间(如办公桌椅、展位、铺面、货仓等);
4.提供完善的水电、网络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消防验收合格;
5.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有关代理服务等。
(三)组织评审。经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或在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提交认定申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核查申报材料、组织实地考察、公示、授牌等程序,完成对创业孵化基地的评审认定以及对基地内创业工位建设情况的核定工作。
(四)补助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空间型)向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位补助申请,经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统一向市人社局申报,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划拨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审核后将补助发放至各创业孵化基地银行账户。
(五)绩效考评。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考评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到工作部署全面、宣传教育有力、贯彻执行到位、检查整改落实、信息上报及时、资料收集齐全、考评记录准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作为牵头单位,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组长,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县(区)、开发区一名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制定实施计划,设立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人社部门负责按标准创建创业工位;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
(三)把握标准,确保质量。创业工位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就业创业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严把创业工位的标准、评审、补助申报关,综合评估工位带动就业创业效应,对不合条件的工位严格控制其准入,确保质量。
(四)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重点采取深入一线,面对面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把宣传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从而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上自主创业道路,营造崇尚创业、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跟踪问效。市“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小组,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了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每月10日前,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月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目标任务纳入市绩效考评体系,年底由牵头责任单位对各被考评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市绩效办作为该项指标的年终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