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全市范围内开展婚丧陋习治理工作的通告》意见的函,表示非亲人员随礼不超过100元;单方操办婚丧宴的,宴席桌数不超过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席桌数不超过30桌。
附政策原文内容: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范围内开展婚丧陋习治理工作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移风易俗,革除婚丧喜事大操大办、丧事扰民等陈规陋习,弘扬勤俭节约、厚养薄葬、绿色低碳等文明新风,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丧陋习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丧事严管区。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等人口集聚区域实行“一集中”“五禁止”的丧事严管。“一集中”即市区居民治丧活动一律在市殡仪馆集中办理,由市殡仪馆提供“一站式”服务,规范守灵、告别等仪式,推行集中治丧。治丧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遵循“五禁止”:
1、禁止在城区(县城)广场、道路、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摆放花圈花篮等妨碍公共秩序的治丧活动,违者按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禁止在城区(县城)道路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鞭炮)、高声播放(吹奏)乐曲、抛撒纸钱、焚烧遗物等妨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拘留;
3、禁止出殡队伍排长队、闯红灯、绕道环行、超慢速行驶,影响公共交通秩序,违者按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禁止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丧祭用品,售卖和使用扎制的匾、塔、轿车、别墅、金银山等迷信用品,违者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罚款;
5、禁止在丧事活动中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使用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违者按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拆除,并处罚款。
二、市民操办婚丧喜事倡导“五不超”:
1、非亲人员随礼不超过100元;
2、单方操办婚丧宴的,宴席桌数不超过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席桌数不超过30 桌;
3、婚丧事列队过街车辆建成区内不超过6辆;
4、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10个;
5、出殡鼓乐队人数不超过6人。
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村居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事,对违反规定者除按法律、法规处罚外,还要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本通告自2018年 月 日起施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