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为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促进大学创业实践活动释放一系列政策利好。
《意见》明确,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经初审后,可先在创孵中心苗圃进行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预孵化。待通过创业导师当期入驻评审和单位领导研究后,再正式办理入驻手续。预孵化期间免收任何费用。
对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初创企业,经创孵中心初审,书面报单位领导同意,可提前入驻。待通过创业导师当期入驻评审和单位领导研究后,再办理正式入驻手续。提前入驻时间计入孵化期,各项费用照常交纳。
此外,在市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初创企业或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加大了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不分户籍,所有入驻企业三年孵化期房租全免。除此之外,入驻企业还有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业“两项补贴”政策(入驻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见习补贴政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
据了解,创孵中心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可以容纳近百家企业入驻。此前的政策是,济南户籍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入驻创孵中心享受第一年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7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50%房租减免的政策。非济南户籍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在3年孵化期内享受的房租减免比例分别是100%、60%、40%。